按照《自治区公安厅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方案》和相关公告要求,高帅等66人经体能测评、笔试、面试、资格复审及政审考察、体检合格,符合聘用条件,拟聘用为自治区公安厅警务辅助人员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5日(共5天)。公示期间,如有反映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,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,以电话、传真、信函等方式向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反映(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),反映问题经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,取消被举报人的聘用资格。
电话:0951—6136441
【资料图】
传真:0951—6136442
通讯地址: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86号
邮政编码:750001
附件:自治区公安厅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
自治区公安厅
2023年2月28日
附件:
供稿 / 公安厅人事训练处
编辑 / 粉霞
审核 / 继宏
复审 / 若水
监制 / 小苏打
关键词: 自治区公安厅